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论文查重

2018-12-27 作者:小编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关于对武汉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的通知”(武大本函2017[1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论文质量,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杜绝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等不端行为的发生,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和我院实际,决定对学院2017届所有的本科生毕业论文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全面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水利水电学院2017届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工作安排

(一)知网查重系统简易操作流程见附件(分为教师版和学生版)。教师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本人工号(即人事号),学生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均是本人学号。

(二)2017年5月15日,学院系统管理员给毕业学生分配权限。

(三)2017年5月25日前,所有毕业学生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中上传毕业论文,并同时提醒自己的指导教师及时对提交的毕业论文审阅论文检测情况。毕业论文上传前必须统一命名:水利水电学院_学号_姓名。

(四)2017年5月25日前,完成所有毕业学生论文的次查重检测及审核工作;2017年5月26日公布论文次查重检测结果。

(五)首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的学生,可以不参加第二次检测(由学生自己确定,如果需要参加湖北省学士学位优秀论文评选,需再次检测并且终检测结果≤15%),直接参加答辩。学校统计时按其首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进行统计。

(六)其他学生必须进行第二次检测,学院会根据次毕业论文检测后的结果,结合学校相关规定,考虑我院学科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学院允许参加毕业设计答辩的“学院总文字复制比”并即时公布。

(七)2017年6月1日前,所有初检“总文字复制比”>20%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复检及审核工作;2017年6月2日公布复检结果。

复检文字复制比≤“学院总文字复制比”方可申请答辩,但终成绩不能评定为优秀;

“学院总文字复制比”<复检文字复制比≤50%,不合格,延期至本学期末答辩;复检文字复制比>50%以上,不合格,本学期不允许答辩,按照返校重修处理,在毕业离校一年内返校答辩。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会自动识别目录、原创性声明和参考文献。目录、原创性声明和参考文献不参与比对。

(二)对于初检不合格的毕业学生只有一次复检机会。

(三)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必须与本人论文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并由学院进行处理。

(四)毕业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参加检测。

(五)每位毕业学生应认真对待论文查重、谨慎操作,防止失误。误操作浪费资源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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