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论文查重

2018-12-27 作者:小编

1. 查重对象及比例

各专业2017届本科毕业生按15%比例随机抽查。

2. 查重时间

(1)初查截止时间:5月26日。

(2)复查截止时间:5月31日。

3. 查重步骤

初查:各学院在5月19日前提供新《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附件2)(仅需提供电子稿);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在5月22日前确定各专业随机抽查学生名单,并通知各学院;学院按抽查名单报送查重材料,电子稿发至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王鹏OA邮箱,纸质稿及汇总表送交北校区图书馆六楼608室。

复查:5月31日前送检。

送检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稿与电子稿必须一致。纸质稿封面需有指导教师签字。

4. 查重结果认定及处理

(1)初查结果认定及处理

文字重合百分比≤30%,视为通过查重。

文字重合百分比>30%,视为未通过查重,需修改后进行复查。

(2)复查结果认定及处理

复查文字重合百分比≤30%,视为通过查重。

复查文字重合百分比仍>30%,视为未通过查重,需第三次查重。

(3)第三次查重未通过,一年后可再次申请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查重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答辩。

(4)未能按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视为查重未通过。

(5)送检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不一致视为不合格,按舞弊处理,不能参加答辩,需一年后再次申请查重。

(6)对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以降低文字重合比为目的的非常规修改,导致明显语法错误或语句不通顺者,视为不合格,需一年后再次申请查重。

5. 其他

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查重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不代表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管理,督促学生遵守学术规范,确保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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