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为保证我校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为导 师服务、协助导师把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学位办决定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我校 2016 年春季准备参加答辩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进 行全面检测。
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文检测范围
1、全日制研究生(包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16 年 3 月 25 日前,准备 2016 年春季参加答辩的全体博士研究生及学位 办抽查的硕士研究生请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 word 文档提交给所在院(系)研究 生秘书,由学院汇总后,用 U 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提 交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表格见附件)。
未被抽查到的硕士研究生论文,在学院送审 5 日前,由院(系)研究生秘书 汇总 word 文档,用 U 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提交电子版 《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职教师、高校 教师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2016 年 3 月 25 日前,学位办抽查到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各专业学位 教育中心、院(系)安排专人负责将其学位论文的 word 文档汇总后,用 U 盘统 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 检测汇总表》(各地教学点则由负责教学的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院(系)安排 专人负责)。
未被抽查到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论文,在学院、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送审 5 日前,由学院或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将其论文的 word 文档汇总 后,用 U 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学 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
二、论文提交要求
1.所提交电子版论文的格式应为 word 文档,内容仅包括论文的引言至参考 文献部分。为保证检测资源的有效使用,提高系统的检测效率,检测系统要求必 须删除 word 文档中的图片、表格,文档的大小通常应小于 1M。
2.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_学院_专业.doc”,如“212009001 _李明_经 济学院_金融学.doc”。同等学力学员的学号用“同等学力”代替。“_”必须使用 英文半角字符。为提高检测速度,请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命名文件。
3.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请在后的“参考文献”部分全面列出正文所 引用的文献、书籍或报告等资料。
4.研究生和导师需确认学位论文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并对所提交论文 的真实性负责。
5.每位研究生只有一次“查重”检测机会,不经学位办“查重”检测者,不 得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三、论文处理流程
1.学位论文检测完毕后,学位办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检测结果(包括文字复制 比等信息)返给各院系研究生秘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检测结果(包括文字复制 比等信息)返给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或院(系)负责人。由研究生秘书将结果通 知全日制研究生本人,由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或院(系)负责人将检测结果告知 非全日制研究生本人。
2.文字复制比<10%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介于 10%~30% 之间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提供检测报告单,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
3.文字复制比<30%的论文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4.在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需将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校图书馆,之后学位 办将对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 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见附件)第三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学位办不接受研究生个人上报的电子版论文。
四、学术不端问责
对提交论文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 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五、过往案例警示
近年来,针对我校研究生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调查, 中国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学校 的相关规定,经过讨论、表决,对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做出了延期申请学位、取 消申请学位资格、撤销学位等处理决定。
期盼各位研究生要增强自己的学术道德感,意识到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是法 律所不允许的,也是个人道德的污点,对学术不端行为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对自 己的行为有更加严格的约束,使规范化的学术研究成为自己的习惯,进而避免学 术不端行为。
希望各位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学术道路上重要指导者和领路人,一定要 认真承担导师的责任,加强对研究生在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的教育,引导研究生开 展规范的学术研究,以身作则,为研究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对研究生施加积极的 影响。各院(系)一方面要加强对研究生学术规范的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 管理,对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
附件 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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