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营造诚信的学术氛围,防止抄袭行为的发生,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规定,结合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特制订该实施办法。
一、检测对象
我院2016届全体毕业生。
二、抽查范围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拟参加答辩的2016届全体毕业生。
三、各专业检测标准(参照各学院同专业标准)
1、安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一般部分≤45%,专题部分≤45%;(第1、2章不查)
2、采矿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一般部分≤40%,专题部分≤35%;(第1、2章不查)
3、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40%;
4、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40% (第1、2章不查) ;
5、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30%(第1、2章不查);
6、测控技术与仪器(煤化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30%(第1、2章不查);
7、地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35%;(第1、2章不查)
8、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35%;
以上各专业文字复制比检测小于本专业标准的,可以正常参加毕业答辩。文字复制比大于本专业标准的,视为没有通过检测。
四、检测程序
1、抽检名单:2016届全体毕业生
2、抽检内容: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是设计的学生,抽检内容为设计说明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是论文的学生,抽检内容为论文,致谢、翻译及图不包括在内。
3、2016年5月中旬各班班长将被抽检学生的检测电子文本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后交至学院实践教学办公室,电子文档文件名统一为“姓名_学号_设计(论文)题目.doc”格式。
4、学院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的具体操作工作。并在一周内将检测结果以《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单》形式反馈给各专业。
五、检测结果处理
1、没有通过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与学生商定修改,修改后学生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术论文抽检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复审,同意答辩或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仍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各专业推荐参评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独参加检测,检测标准高于同专业标准。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15%,参评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10%。检测未通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本办法由应用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用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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