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论文查重

2019-01-27 作者:小编

为规范学术行为,培养良好学术道德,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精神,学校决定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开展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审查工作并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

1、照搬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原文,或者是对不同资料来源中的原文词句进行拼接且不注明来源。
2、使用他人的思想见解或语言表述而不申明其来源。具体表现为:总体剽窃,即整体立论、构思、框架等方面的抄袭;复述他人行文、变换措辞使用他人的论点和论证、呈示他人的思路构想等。
3、转引(含图片、图表等)但不予注明。
4、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5、伪造注释。
6、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7、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8、其他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二、检测审查原则

1、凡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需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审查。
2、学位论文零抄袭率,论文复制比低于20%。

三、检测工作流程

1、论文答辩前,导师将审定后的论文电子稿(WORD格式,文件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doc)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同时收取与论文电子版一致的论文纸质版,存放在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查,且导师须在纸质版上签字同意检测方可,同时提供“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
2、研究生部学位办在收到论文电子版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论文的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单反馈至各学院。
3、各学院对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的重合字数部分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无误后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同时每篇学位论文检测结果,须存档。

四、检测结果处理

1、检测学位论文抄袭率为零,复制比<20%者,视为通过检测。 2、检测20%£复制比<50%者,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申请一次复检。申请复检时,须由导师将修改情况及说明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意见后,与修订后的论文一并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复检结果研究生部学位办以书面形式通知学院,由学院及时向导师反馈检测结果。复检结果复制比<20%者,视为通过检测。复检结果复制比³20%,该生延期半年申请答辩。 3、检测复制比³50%者,直接延期半年申请答辩。 4、首次检测论文复制比>15%者,不得入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以提交不同版本的学位论文文稿等方式,意图规避学术规范检查者,一经发现,一律半年后重新提交学位论文并申请答辩。

本站温馨提示:面对一年一度的毕业论文相似度查重检测工作,各大高校纷纷都使用了论文查重软件,比如知网、维普、万方、paperpass等,为了应对此事,学生本人可提前进入知网查重入口进行论文查重, 待重复率合格后再提交给学校查重,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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