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论文查重

2019-01-09 作者:小编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17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二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位申请受理范围

本次受理学位申请范围为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 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1、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论文评审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

2、校学位办公布被抽取盲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单时间:2017年4月28日。

3、各学院提交被抽取盲审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具体要求见本通知第四款)。

4、各学院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

5、校学位办公布被抽取盲审研究生论文评审结果反馈时间:2017年6月6日。

6、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逾期答辩者将按延期答辩处理。

7、6月23日前,各学院将学院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后的有关学位答辩材料交校学位办,过期则不予受理。

8、6月末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三、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除涉密论文外,所有硕士学位论文都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未经检测者院系不得受理其答辩审批。所需材料如下:

1、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姓名+论文题目”;所有章节(含封皮、目录、扉页等)须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内容、格式须与装订好的纸质论文一致。学院(系)对进行检测的论文纸质装订版本和电子版进行比对,确认一致后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批量检测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请于2017年6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交校学位办进行重复率检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查重比例超过30%(含30%)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查重比例超过40%(含40%)的,取消本次答辩资格,作延期答辩处理。

四、 硕士论文匿名评审工作安排

1、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由校学位办组织。

2、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匿名评审:

(1)3月份查重比例超过30%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发表文章未达到学校申请学位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3月份匿名评审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

(4)3月份被抽取参加匿名评审,但申请延期答辩的研究生;

(5)硕博连读的研究生;

(6)除上述人员外,校学位办将根据各学院延期答辩学生总数的具体情况随机抽取研究生参加匿名评审(具体人员以校学位办公布的名单为准)。

3、被列为匿名评审对象的硕士生,学院需在2017年5月5日前向校学位办提交匿名学位论文电子稿(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姓名+专业名称+论文题目”)及匿名评审经费200元/人。

五、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评审和答辩工作

(一)答辩申请和资格审查

1、本次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均需在2017年4月27日前登陆 “研究生管理信息数字化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论文评审申请、答辩申请及学位申请三个模块,相关填写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注意:填写学位申请时需上传照片后进行核对,无红色提醒并可顺利导出学位授予信息时方可)。待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后,下载论文评阅书、提交答辩申请、下载答辩相关表格。

2、对于3月份提出答辩申请,但未通过审核的研究生,本次需登录系统重新提交上述三个申请。

3、初审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部学位办(新主楼E1319室)进行终资格审查,办理答辩投票盖章等相关工作。

(二)论文评阅和答辩

1、学院(系、所)聘请二名与论文所属学科相同且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为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其中一名必须是校外专家。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研究生导师不能作自己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人。评阅人中如有1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不能举行论文答辩,可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

2、对于被校学位办抽取参加匿名评审的硕士生,无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评阅。

3、送交评阅人评阅硕士学位论文时间应保证在半个月以上。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硕士生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进行审查,经主任委员在《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中签字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组成应当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可以由委员兼任)负责答辩准备、记录和填写答辩情况等事宜。

6、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质量和严肃性,同一组答辩委员会每天接受答辩人数不得超过10人,同时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的要求,必须严格遵守答辩程序。

六、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和向校学位会提交的材料

1、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学院分评委员会要按时开会,对研究生的论文和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2、学院学位分评委员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①学位分评委员会决议②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报告③学位分评委员会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表(按授予学位类别分别报送)④学位审查投票⑤匿名电子版论文(隐去全文中作者和导师姓名,以“姓名+论文名”命名)。

七、存档材料

在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学院将获得批准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简装三本(一本由研究生本人送交校图书馆,两本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秘书送交研究生部,纸版论文需作者及导师在原创性声明处签字,并勾选保密或不保密分别上交)及电子版(WORD格式,以“姓名-论文名”命名)1份汇总后,送交研究生部存档。对校学位委员会提出的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各院分评委员会按要求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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