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知网论文查重

2019-01-04 作者:小编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榆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教发[2015]9号),学校决定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部分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测范围

学术不端检测专业范围见附件1,目录中所列专业(含专升本班)学生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必须参加检测,各学院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检测专业范围。

二、检测时间及格式要求

各学院被检测论文要统一按照“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doc” 方式命名(例如: 1205300112_雷磊_槽式太阳能真空集热管热损失研究.doc,文件扩展名可以是doc、docx、wps或pdf),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被抽检论文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到xiaohui_chen#126.com邮箱,或刻录为光盘提交到教务处实训科,同时将附件2(榆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统计表)提交至教务处实训科。

三、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

学校对论文检测结果进行审核认定时参照以下标准进行。

结果类别

重合百分比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似无抄袭行为

B

30﹪<R≤6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6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检测报告中总文字复制百分比。

1.论文文字重合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取得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2.论文文字重合比在30%~60%之间(含60%)的学生(B类),由二级学院通知本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修改时间为1周,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须再次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重合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仍未通过者,取消该生当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延期一年答辩。

3.论文文字重合比高于60%的学生(C类),首先由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若认定为无严重抄袭,可参照B类做相应处理;对于认定为严重抄袭,或者有争议的论文,由教务处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的,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延期一年答辩;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可参照B类做相应处理。

4.初次检测未通过者不得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5.学生对论文检测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向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诉。

6.因检测结果将直接影响毕业生学位获取以及指导教师教学事故(过失)认定,请各学院务必指定专人负责论文的收集和提交,提交前应由教研室及指导教师对论文是否新版以及论文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检查,确保所提交论文版本及内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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