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对象
2014年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全部检测,毕业设计除手绘的图纸、图画、音乐作品、汇报演出不检测外,其他电子版毕业设计也在检测范围内。详见表1。
表1. 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类别统计表
序号 | 学 院 | 2014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 | 做毕业论文本科生人数 | 做毕业设计本科生人数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43 | 243 | 0 |
2 | 人文学院 | 193 | 193 | 0 |
3 | 外国语学院 | 138 | 55 | 83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130 | 0 | 130 |
5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 | 0 | 0 |
6 | 理学院 | 260 | 260 | 0 |
7 | 化学工程学院 | 143 | 141 | 2 |
8 | 生态工程学院 | 126 | 126 | 0 |
9 | 体育学院 | 180 | 180 | 0 |
10 | 艺术学院 | 321 | 0 | 321 |
11 | 师范学院 | 253 | 253 | 0 |
12 | 矿业工程学院 | 270 | 0 | 270 |
13 | 机械工程学院 | 0 | 0 | 0 |
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0 | 110 | 0 |
总 计 | 2367 | 1561 | 806 |
二、检测方式
每个学院分配一个子账号(子账号将在培训时给出),由各学院安排专人利用子账号管理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用管理账号实时掌握全校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情况。
三、培训安排
“中国知网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使用培训会将于 2014年 5月 6日 下午 3:00在教务处会议室进行,请表1中的14个学院每个学院派1-2名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各学院请填写附件1,将本学院参加培训会的教师信息于4月30日之前通过在线办公发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梁丽娜老师。相关培训资料请见附件2,各学院可组织指导教师、学生提前学习以熟悉检测工作流程。
四、检测时间
按照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毕业论文(设计)首检时间由各学院在培训会后自行安排。各学院毕业论文的全部检测工作需在 5月 16日 之前完成。
五、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判断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合格以“去除引用检测结果复制比”为标准。以下简称“文字复制比”,用字母R代替。
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理工类R≤30%;文史类R≤40% | 通过检测 |
B | 理工类30%<R<50%;文史类4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50%≤R≤70% |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
D | R>7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六、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2.首检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达到第五条中B类的学生,由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至少3人)进行认定。若专家组认定的确存在疑似抄袭行为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再次提交系统进行复检。修改复检后文字复制比符合第五条中A类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已答辩的取消答辩成绩)。若专家组认定不存在疑似抄袭行为的,由参评专家填写《抄袭检测结果专家认定表”》(附件3),并提出处理办法,经学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复检合格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得评为“优秀”。
3.首检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达到第五条规定中C、D类的学生,由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至少3人)进行认定。专家组认定的确存在疑似有较严重或严重抄袭行为的,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已答辩的取消答辩成绩),该生毕业设计(论文)须重新撰写,并延期毕业;若专家组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或严重抄袭行为,参评专家填写《抄袭检测结果专家认定表”》(附件3),并提出处理办法,经学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4.如指导教师、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毕节学院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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