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检测方式、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提交待检测论文的电子版(发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教务处按专业进行抽样检测并反馈检测结果。
2.学校根据检测结果,在二周内做出认定结果。
3.学校做出认定处理后,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终鉴定,并作出结论。
4.提交论文时间2017年4月28日前
5.检测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各学院按专业班级分别建立文件夹,优秀单独建立文件夹,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专业学号学生姓名.doc”,例如,“会计08501301张三.doc”(论文只检测正文部分)。
三、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50﹪≤R≤70﹪ |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
D |
R>7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四、处理办法
凡一次查抄重复率高于30%的论文(设计),不准参加答辩。修改后符合要求的论文(设计)可进行二次答辩,二次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设计),按0分计。
校级优秀论文(设计)的文字相似、查抄重复率不能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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