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范围
全体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2.检测结果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R≥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3.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但仍需修改后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时间至少2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50%的学生(C类),由院(系)组成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的,参照第2条执行。
(4)院(系)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高于2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5)使用该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严格把关。
4.检测方式与时间安排
(1)采取学生个人上传论文进行检测的方式。暂定给予每位学生两次提交论文检测的机会,其中次检测(首检)为学生自由检测。
(2)首次检测结果不作为评判学生论文的依据,学校亦不对首次检测结果进行统计排位。学校只对各系院第二次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3)检测时间:首次检测为5月上旬至6月上旬,第二次检测为答辩前,具体时间由各系院自行确定并统一开放检测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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