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
以论文形式作为毕业创作成果的我校普通本科生,在毕业答辩之前,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均须进行论文查重检测。以设计、作品或实物制作等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毕业设计成果,其文字说明部分须进行查重检测。
二、检测要求
1.学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采取各学院分子账号检测方式进行。
2.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格式应符合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每篇论文电子版文件名格式统一设定为“学号_姓名_毕业论文(设计)名称.doc”。
3.指导教师和学生需确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并对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负责。
4.按照“学院全检、学校抽检”原则和“先全检、后抽检”程序,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
5.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提前两周对所有拟参加答辩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逐一进行重复率检测。
6.教务处对各学院查重结果进行审核,并按一定比例对各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在答辩一周前进行抽检,具体抽检学生名单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教务处将终的检测结果汇总并向各学院通报。
三、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25
通过检测
B
25%≤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表中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是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系统中的复写率与引用率之和。
1.依据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类别,分别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A类: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B类:查重检测未通过。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至少为2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需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5%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复检处理意见。
限时修改后可申请答辩,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高不超过中等;
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有较严重抄袭行为,则取消该生当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需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3)C类:查重检测未通过。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三人以上的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确认该毕业论文(设计)无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有严重抄袭行为,取消该生当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应另选题目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并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及答辩,或直接按结业处理。学院教学委员会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2.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其文字复制比须在15%以下。
3.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得出结论。
4.对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核计,同时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
5.学院在检测完成后,将系统生成的检测报告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其结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6.学院负责做好对初检及复检毕业论文(设计)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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