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2018-12-14 作者:小编

第八条 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安排在预答辩之后、论文评阅前进行。

第九条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第十条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第十一条 检测结果的处理

(一)总文字复制百分比小于等于15%(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

(二)总文字复制百分比大于15%但小于30%(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的学位论文,需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在15-30%之间者,视为未通过检测。

(三)总文字复制百分比大于等于30%(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

(四)学位论文未通过检测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6个月后可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申请重新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评阅。如果本次检测仍未通过,则取消其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做结业处理。

第十二条 检测结果的异议处理

对未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若硕士研究生或导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申诉表》,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为通过检测的,可进行论文评阅,否则为未通过检测。裁决结果为通过检测的裁决书,应提供给答辩委员会参考,并报研究生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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