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
(1)查重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含港澳台籍、外国留学等)。
(2)统计学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含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
2.要求
(1)图书馆负责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科学学位论文统计学检测由基础医学院统计学教研室负责检测;专业学位论文由DME中心负责统计学检测。
(2)结果处理。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由院所存档备查(特别提醒:首次检测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将延期答辩)。“统计学检测”合格证明作为学位论文附件装订印刷。
(3)研究生将学位论文提交至院所,院所于3月2日前统一将学位论文提交相关单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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