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完成对通过答辩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的检测工作;
2.学院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详细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学院向校学位办报送《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汇总表》(附件9);
4.校学位办对学院检测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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