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一)检测范围
所有经导师同意,推荐参加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论文。
(二)检测要求
1.学院应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在预答辩后、送审前一周(博士为3月30日前,硕士为4月13日前)按要求整理、汇总,提交校学位办进行检测。
2.待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位层次_学号_姓名_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命名,如“博士_201312022130_张三_教育学原理”。电子文档采用DOC或PDF格式。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工作,加强对在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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