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论文查重

2018-12-02 作者:小编

学校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对2018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办法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拟参加答辩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学生答辩完成后学校随机抽查送外校盲评的100篇论文。

(二)检测时间和检测方式

检测时间:学院组织答辩前两周。抽检送校外盲评论文检测时间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后。

检测方式:学院将拟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以专业为单位收集到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教务处分配检测子账号给教学秘书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上报结果到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审工作完成后,学校随机抽查100篇论文送外校盲评,送审之前全部进行检测。被检测的论文按“学号-姓名-专业-论文题目”命名。

九、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处理办法

依据检测报告文字复制比(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用英文字母R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如下:

(一)R≤20%,视为通过检测,但仍视情况进行修改再参加答辩。

(二)20%<R≤30%,疑似有抄袭行为,由学院通知本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但建议总评成绩不超过良好等级。

(三)30%<R<50%,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延迟答辩,经至少两周时间修改后,由学生提出复检申请,填写《毕业论文复检申请表》,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由学院提交到教务处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0%以下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但建议总评成绩不超过中等等级。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延迟毕业。

(四)R≥50%,疑似严重抄袭,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延迟毕业。

(五)学校随机抽查送外校专家盲评的100篇论文,若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则请学院组织专家对论文抄袭情况进行鉴定,论文被认定为抄袭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零分,延迟毕业。

(六)延迟毕业达到高修业年限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七)对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责任认定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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