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于检测的论文电子版要求
1、论文电子版应符合我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除《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不需编入外,其它内容应齐全(含封面)。
2、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院名称_学生类别(学号、姓名等用下划线隔开)。学院名称可简称为:生科,动科,食品,园林,资环等;学生类别分:全日制,在职)。
(二)检测结果处理
1、硕士学位论文总体复制比例应低于20%,同时学位论文主要章节的复制比例低于30%,否则,视为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不合格。
2、硕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为50%及以上者,本次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3、论文首次检测不合格者须认真修改论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表》,经导师审查并签署同意再次检测的意见后,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论文电子版及《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表》交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将推迟论文答辩。
4、检测系统对引用本人已发表论文的内容,不计入复制比例;如引用的同一内容来源于多篇文章,系统不重复计算复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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