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论文查重

2018-12-27 作者:小编

一、检测工作组织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协调查重检测工作实施。

二、检测要求

1、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三个专业(含卓越班)的所有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结果合格者方可送交论文至评阅人评阅并安排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内容和范围由专业决定。

3、在毕业设计(工程设计类)查重检测试行效果达不到预期目的情况下,经各专业负责人审定,可以不进行系统检测,但相关专业须制订具有专业特色的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报学院教务办、学校教务处备案。

三、检测流程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后,提交送检论文电子档至指导教师处汇集。电子档命名为:姓名-学号-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汇集电子文档并于教学13周前报送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教务办公室在教学14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检测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按时上报电子文档参加查重检测者直接按不合格处理。

3、指导教师有责任对送检论文予以初步审阅,重点关注送检论文是否与答辩论文一致;送检论文是否存在明显的语句错乱、胡乱标注标点符号等规避检测效果的行为。送检材料与答辩材料不一致者、恶意标注干扰检测效果者直接按不合格处理。

4、检测为基本合格者,给予学生一次整改机会,在教学15周依前述流程上报学院教务办再次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参加答辩,整改后检测结果仍为基本合格者按不合格处理。

四、检测结果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1、毕业设计(论文)检测重复率低于30%(含30%),视为检测合格,可直接送至评阅人评阅并安排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检测重复率介于30%-50%(含50%)之间,视为基本合格。须完成修改,指导教师复核后在初检后5 个工作日内提交参加复检。复检重复率低于30%(含30%)后,视为合格。若复检结果仍介于30%-50%(含50%)之间视为不合格,不予安排评阅人评阅,取消答辩资格。

3、毕业设计(论文)检测重复率超过50%,视为不合格,成绩按0分处理。

4、对于特殊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检测重复率高于30%,由指导教师复核认定有异议的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会审,做出准予答辩的处理意见后,可参加答辩,并将书面意见存入学生毕业设计档案。

5、学院在答辩后对正式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送检论文与答辩论文大相径庭的行为,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对毕业学生予以处理。

五、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

学院教务办对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进行存档,统计检测情况上报教务处并作为该环节学院、教师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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