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论文查重

2018-12-15 作者:小编

盲审论文在送出前,须先通过论文复制比检测。检测论文命名格式为:姓名_学号_院系所_专硕.doc。未抽中盲审者,一般应在答辩前2周完成检测工作。重复率检测结果的认定处理,按照附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执行。
(五)学位论文答辩和证书照片采集
1.答辩材料
盲审、评阅成绩通过且录入至学位申请系统后,申请人登陆学位申请系统打印《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1份,交答辩秘书供答辩时使用。
答辩秘书至研究生院领取评阅答辩审批通过者的答辩公告(每两人1张),将答辩情况予以公告。
2.答辩和推荐优秀论文
申请人根据院系的安排参加答辩。答辩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的,可申请学位;未通过者按照答辩决议执行。
答辩委员会可按照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和院系所制定的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向院系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学校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见后。
3.答辩后提交论文
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向如下部门提交学位论文:院系资料室(1本)、图书馆(1本)、档案馆(仅需提供学位论文的中文封皮页(1页)和“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页(1页),共2页;两页中各项内容均需填写完整,签名处由责任人亲笔签名)。
4.证书照片采集
双证生照片采集,请参看研究生院管理办相关通知(后续另发)。单证生照片采集,详见附件《关于2017-2018学年学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证书照片采集的通知》。请申请者务必在11月30日前全部采集完照片,否则会影响证书制作与发放。申请人须及时登录学位申请系统相关模块进行证书照片信息确认,确认通过后方可录入答辩结果。
(六)学位申请和审批
1.申请人申请学位
答辩通过且答辩结果录入学位申请系统后,申请人登录系统,填写硕士学位申请相关信息,下载并打印“学位信息表”1份和《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两份“学位申请书”线装后与1份“学位信息表”交研究生工作秘书。
2.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查学位
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召开会议,投票表决学位申请。研究生工作秘书和答辩秘书应向会议提交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会议期间做好计票和会议记录;会后将表决结果录入至学位申请系统中,并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的下列材料:
(1)学位申请材料两套,其中一套含学位申请书1本、答辩材料1套、答辩决议1页、盲审意见书(若有)、评阅意见书2份,单证生另含单位推荐意见1页;并按照答辩材料、答辩决议、盲审意见书、评阅意见书(单位推荐意见)的顺序夹放在学位申请书的页内;另一套含学位申请书1本、成绩单1份、答辩决议1页(单证生另含单位推荐意见1页)。
提交时,每人两套学位材料放在一起,按学号顺序排列成捆;双证生和单证生的材料请分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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