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论文查重

2018-11-30 作者:小编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全面质量检测与盲审工作,由研究生处、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与盲审范围

拟于2018年6月申请学位的全体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提交用于检测的论文电子版要求

1.论文电子版应符合我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除《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不需编入外,其它内容应齐全(含封面)。

2.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院名称_学生类别(学号、姓名等用下划线隔开)。学院名称可简称为:生科,动科,食品,园林,资环、经管、机电等;学生类别分: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硕士)。

三、工作安排

(一)首次检测 (4月15日前)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应于4月15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统一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

研究生处对学位论文进行首次系统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单反馈各有关学院研究生秘书。为确保检测任务顺利完成,谢绝研究生个人及导师来人或来电咨询。

研究生导师依据检测结果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

对于整篇总复制比大于等于30%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必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论文电子版再次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二次检测。

(二)二次检测 (4月20日前)

研究生处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在本次检测的基础上,再次对论文进行修改。

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将推迟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

1.提交论文终稿电子版及纸质版要求(4月25日前)

各学院将研究生修改后的所有论文的电子稿(word和pdf格式文档,命名方式见“提交用于检测的论文电子版要求”)及论文盲审评审费于4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

纸质稿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打印,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致谢、作者姓名、学校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应含有体现学校名称、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

2.送审(4月26日-4月30日)

研究生处学位办针对每篇学位论文联系2名外校专家,对送审论文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要同时找一名校内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3.盲审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经研究生修改后,在论文答辩之前,学院可以再次自行安排盲审,再次盲审不合格者推迟论文答辩。

四、其它事项

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检测与盲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防止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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